明日、又是新的一日、亦是美好的開始
我們“明逸”為你諦造美好的明天!
ABOUT US
關於我們
明逸事務所
明逸事務所“於過去的十多年,透過業務拓展、遷移、增加合夥人等而不斷革新。但我們對客戶的承諾一直堅定不移,在處理離婚等問題上,負責離婚律師等會盡力為客戶帶來最好的服務,取得最好的成果。
我們會為你度身訂做一套方案,不會行差踏錯浪費時間,達到最快的調解,和諧地離婚。
常見問題:
一般常常發生的事,就是說雙方同意離婚,但是子女管養權沒有傾好,財產也未有分配,贍養費、子女生活費也未有妥善協議,就以為是雙方同意其實不然,如果你分居夠兩年就可以這樣做,假設你分居一年以雙方同意入紙,咁你就要撤銷重做或者等夠兩年才能再入紙做單方不同意。
我們專業的婚姻顧問團隊如離婚律師等,對於處理離婚案件如分居離婚、快速離婚等等的訴訟,都有著豐富的經驗。事務所團隊會為客戶爭取最大權益,而我們將會提供服務更包括有協辨香港離婚手續;協辨中港離婚;分居通知書、離婚協議書;協辨離婚後申請家庭子女撫養權、照顧及管束權;協辨離婚申請附屬濟助(包括家庭資產、離婚贍養費、物業及每月贍養費);以及離婚後非婚生子女的照顧等事宜。
Service Charge
服務收費
由明逸事務所”協辦離婚申請的話,服務費只由$300港元起,但如要處理子女管養、照顧及管束權等,以及贍養費及財產分割等問題,服務費可面談。由我們團隊包括負責離婚律師跟進離婚申請,必定能夠為您的申請節省時間,並可以有效處理事情及提供專業意見(法庭費用分別為HK$658 + HK$630)。如雙方分居不足兩年而對方不肯簽署,這樣單方面申請離婚,可致電給我們查詢處理方法,一切將以合情、合理、合法方式處理,確保一切妥當。大家亦不用再問有關明逸離婚事務所及離婚律師邊個好了。
步驟1
呈請
要雙方同意、或者單方不同意都要商量好、才遞交呈請書!
步驟1
派遞
如果是雙方同意:
呈請人是你、配偶是答辯人
可以郵寄或面交給答辯人
如果是單方不同意:
需要18歲以上一個見證人派送給他,之後派件人要跟你一同宣誓證明給了他,當已蓋了印的呈請書副本派遞給他後、法律程序即將展開。
步驟3
排期
法庭聆訊,司法常務官收到答辯人的表格四“同意書”簽名後,會寄一份宣誓的通知信給呈請人來宣誓,宣誓後才可排期聆訊。
步驟4
“離婚”暫準判令
當呈請人“宣誓後四至五個月會收到法庭的來信、若訴訟雙方無須出席有關聆訊、法庭會頒佈離婚暫準判令、若果雙方有子女管養權、贍養費、子女生活費問題、未能解決可能要雙方出席聆訊。
步驟5
“離婚”絕對判令
最後階段:當收到“暫準判令”日期後,42天如果雙方沒有反對沒有更改、就可以呈交表格五轉為絕對判令。
成功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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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總商會會友
香港總商會在過去159年與香港及商界共同成長。我們的職責包括推展、代表及維護商界利益,同時提供支援、聯誼機會、培訓及商業服務,以支持商界茁壯成長。
開心企業
本計劃由香港提升快樂指數基金主辦,並由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執行,其宗旨在於提升香港企業及機構對「開心工作間」的認同感,以促進各界攜手建設愉快的工作環境,共同提高香港人的工作快樂水平。